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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两证整合”试点工作 本市颁发首张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016/11/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人才新政30条”)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两证整合”试点工作,建立一口受理机制。本市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201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

  在11月3日召开的上海市“两证整合”新闻通气会上,上海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法方院长Joaquim NASSAR获颁了本市首张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根据国家外专局和国家统计局调查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末上海常住外国专家8.8万余人,2015年末达到9.3万余人,呈增长态势。截至目前,有47位外国专家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894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其中30人入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676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上海“千人计划”;3073名留学人员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已达13万余人,留学人员在沪创办企业4900余家。2015年,本市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许可审批总量约为15万件,数量位于全国前列,涉及近4万家用人单位。其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8599件,外国人就业120933件,台港澳人员就业20153件。从上海未来城市发展定位对外国人才需求的趋势看,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外国人才,尤其是外国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

  国务院审改办于2015年12月30日下发了《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明确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具体实施,旨在减少重复审批,避免监管漏洞,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来我国工作外国人的管理。

  “两证整合”,即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实行号码自动生成、“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实现以“一号”为标识,记录、管理和服务的目标。正式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拟采用RFID卡(无线射频识别卡),卡面载明照片、姓名、护照号码、许可期限、工作单位、外国人工作许可统一编号、类别等信息,内置非接触式芯片,便于携带、核查和防伪,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许可的其他情形。逐步实现与外交、公安、海关、税务、教育、人社等部门互通互认。由于制证需要周期,试点期间制发纸质许可证件。明年4月1日起,申请人可自愿换发正式版卡式证件。

  市人社局在“两证整合”工作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用全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一网”管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系统设计突出统一性、前瞻性、开放性,数据集中统一,加强大数据分析利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设计了许可办理、信用管理、监管抽查、配额总控、基础岗位需求申报、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实现“一网”管理服务,即网上受理、网上预约、限时办结、实时查询、过程留痕、全程监察。实行实体服务窗口与网上系统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功能互补的服务模式。

  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科学的外国人才评估认定体系,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综合运用计点积分、劳动力市场测试、配额制度等机制,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高端外国人才、外国专门人才和外国普通人员三类,并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市人社局使用新的办事指南进一步明确了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以及申请工作许可延期、变更、注销、补办等六种情形和提交材料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种类、数量、要求,明确材料文本名称、样式、份数等。实行“一套材料”申请,简化归并申请材料,除个人护照、电子照片外,通常需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申请人所持有效签证等材料,减少了申请函、专家或就业证申请表、许可原件或存根、中外文个人简历、聘用意向书等7份材料,提交材料数量压缩了近一半。同时,增加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境外最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明)认证等2份材料。

  本市为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在程序设计上,减少环节。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办理签证入境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则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压缩审批时限,对外国高端人才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一般流程相比,减少了10个工作日;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许可延期、注销,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减少了5个工作日;采用“告知+承诺”制,对外国高端人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其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也实行承诺制,但授权许可决定机构事后进行核查。允许已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直接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无需再出境办理工作签证。

  2016年11月1日起,本市正式启用《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试点期间,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就业证》继续有效。2017年4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再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及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证件。关于换领新证材料和流程将另行通知。

  据悉,11月1日,本市市级窗口启动试点办理新的外国人来华许可,在这期间区级窗口只接受咨询,不办理;11月1日后、12月1日之前张江管委会行政审批中心、自贸区、虹桥临空商务区作为区级窗口率先对外开放“两证整合”受理工作;12月1日起,在浦东、黄浦、徐汇、长宁、静安、虹口等外国人相对集中的区级窗口先行一步;2017年1月1日起,市、区所有受理窗口业务同步,全面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各区人社局所属的指定窗口具体地址详情等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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