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家属来沪手续
上篇中,对外籍员工本人来沪就业及居留的相关信息做出了解释。
那么,外籍员工的家属如果来沪,又有怎样的规定呢?
■首先,看签证类型,
不同的签证类型对应不同的签发对象和不同的材料。
签证类型分为“探亲”(Q)和“私人事务”(S)
“探亲”又分为Q1、Q2
“私人事务”又分为“S1”、“S2”
下表可以看出四种类型的区别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签证类型主要是与签发对象的身份有关。
✤持S1与Q1类签证的对象都需要办理居留证件
✤其中,S1需要的流程最为全面,因此,以S1为例,说明外籍员工亲属来沪的手续办理 流程和材料准备。
█手续流程
❶ 临时住宿登记(24小时内办理)
❷ 体检
❸ 居留许可
█办理材料
提交材料主要集中在“居留许可”环节
家属及用人单位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
家属
✔申请表
✔在沪临时住宿登记单
✔健康证明
✔护照
✔2寸证件照*1
✔外籍员工护照
✔外籍员工签字的亲属关系说明函
用人单位
✔申请公函
✔单位三证
外籍员工离职
外籍员工若离开一家企业,其就业证及居留许可又该进行哪些处理?
█就业证
▲注销:一般在员工离职时未能找到下家单位时采取此行动
▲迁移:一般在员工离职时已有下家单位接收时采取此行动
█居留许可
▲变更:需在离职后的10天内办理
一些需要额外注意的事项
█ 临时住宿登记
▲外籍员工持签证入境又出境后,临时住宿登记需在其再次入境后重新办理(哪怕住宿地址没有变更)
▷相关案例
一名持有M签证可多次入境的外籍员工,在入境后24小时内办理了临时住宿登记。之后在用人单位为其申请了就业许可证并做完体检后,又出境前往母国探亲。之后再次持有该M签证入境并办理居留许可,但是办理失败。
原因分析:
外国人在持有签证入境后,如果有出境又入境的情况,那么每次入境后都需要先更新临时住宿登记单。
但是在外籍员工的居留许可签发后,如果是持有居留证件出境或入境的情况,只要临时住宿登记单上的信息(地址、护照号码等)没有发生变化,不需要更新。
█ 信息变更
▲外籍员工的登记事项(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在沪居住地址等)如有变更,需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案例
有一外籍员工自2015年4月1日开始在福州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了福州的就业证与居留许可。
该员工于2016年6月30日离开福州原单位时注销了就业证,然后于7月4号前往上海,并由新单位办理了就业证,在接下来办理居留许可时,上海出入境发现员工福州的居留许可未注销,要求他返回福州注销原居留许可后,再重新在上海办理居留许可。
原因分析
外籍员工无论是在外省市还是本市,在原单位离职时,原用人单位需要注销其就业证。
同时,外籍员工本人也需要在劳动关系结束的10天内,前往出入境办理居留许可的变更。
█ 延期/年检
▲就业证与居留许可需提前30天申请延期或年检
▷相关案例
一外籍员工的就业证与居留许可都将于11月1日到期。由于疏忽,员工直至10月25日才记起需要办理延期。此时虽然来得及办理就业证延期,但是就业证延期需要5个工作日,因此来不及在11月1日居留许可到期前办理居留证件的延期。
原因分析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在就业证的延期材料提交后,携带上就业中心签发的受理单前往出入境,先为外籍员工办理一个临时签证,以保证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合法停留。待就业证签发后,再在临时签证有效期内办理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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