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财务人员外包 招聘外包、人员外包、前台外包、行政人事外包、海外劳务派遣
4008-076-166

联系我们

X
 >  洞见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10月8日起实施

   晨报讯 据上海公积金官微披露,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将于10月8日施行。新政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这就意味着,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公积金,将可以到异地贷款买房了。

   日前,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外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到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同时,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三部门还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各地要简化业务审批要件。

沪ICP备15047684号-1

©2009-2021上海力德(上海力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你的人力资源合作伙伴


网站地图  隐私政策
网站地图
行政人事外包 财务人员外包 招聘外包 人员外包 人力资源代理 海外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