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到五月初,“营改增”像一枚响雷,让各行各业的小伙伴们一脸蒙圈。
政策刚出时,复杂的计算方式,层次丰富的变化让财务小伙伴们犯了愁,
紧接着,人力资源的小伙伴们也开始忧心忡忡,
“全面推开营改增”意味着,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纳税方式是不是也要改了?
代收代付的员工薪酬、社保及福利部分是不是要计税了?
企业是不是要多缴费了?
HR小伙伴们是不是又要申请预算了?
……
在正式的文件未出台下,大家纷纷猜测,焦虑、担忧、心如乱码(没有写错)的情绪笼罩在人力资源行业。
供应商小伙伴和HR小伙伴差一点都不能像以前一样愉快地玩耍了。
“轰隆隆”,
雷声之后必会下雨,雨后必有彩虹。
在距离营改增新政正式颁布实施前不到30分钟,财政部、国税总局颁布了
财税(2016)47号文!
犹如甘露滋润心田,
小伙伴们的微笑又渐渐浮上脸颊
47号文是这样说的(只截取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内容)
本人认为该文件的关键信息如下:
1、通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服务业务中代收代付的薪酬、社保(五险一金)以及福利可按照差额纳税的方式。
2、通知中“三 其它政策” “(一)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明确该业务销售额不包括“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这部分只可开具普通发票;即薪酬及五险一金代理业务中的往来费用,只能差额征税开普票,且企业客户不能抵扣。
3、派遣及人力资源外包代理业务,营改增后基础税率仍然维持5%,不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增加额外税负,在增值税价外税方式下,还有可能略有降低。
4、在增值税体系下,劳务派遣服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灵活根据企业客户的行业和增值税征缴特点及要求,按照全部价款或差额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可充分响应派遣用工企业客户增值税及税票的需求。
5目前仍不明确的是,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项目外包BPO业态的税务缴纳是否还有变化。
6、目前仍不清楚的是,营改增后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收入核定口径是否会发生变化
财政部及国税总局正式通知发布后,各地或许会出台具体落实细则。但是该文件透露出的一个强烈信号你们Get到了吗?
国家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决心没有变!
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下,人力资源服务是企业降本增效的好搭档,
关于这一点,在Talent Spot前不久撰写的系列文章中已有说明,
如今,国家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扶持行动不止,服务商优化服务的决心势必会更强烈。